各学院:
为规范开展2025年度学生技能竞赛奖励申报工作,依据《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苏百院教〔2024〕16号)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时间界定
申报奖励的获奖证书落款时间需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;2025年12月取得的获奖证书,统一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;2024年度符合申报条件但未申报的奖励,申报时需同步提交情况说明材料。杜绝错报、漏报、重复申报。
(二)竞赛类别
涵盖国家级A类、省级A类、国家级B类、省级B类、市(厅)级、校级学生技能竞赛,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:《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苏百院教〔2024〕16号)、附件2:2025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目录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,由其指导教师完成申请填报工作;
2. 各学院对所属学生的申请进行统一统计汇总,填写完成《附件3:2025年度学生技能竞赛奖励申请汇总表》,并按汇总表序号整理对应佐证材料(含获奖证书完整清晰的扫描件);
3. 各学院于2025年12月5日前,将《附件3:2025 年度学生技能竞赛奖励申请汇总表》电子版、加盖学院章的汇总表扫描件及整理后的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:shensh@scc.edu.cn。
附件1:苏百院教〔2024〕16号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(修订).pdf
附件2:2025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目录.pdf
教学事务部
2025年11月27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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